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中国国际商会)地方培训基地评估结果的通知
日期:2023-07-17 14:35:00 查看次数:【504】次
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中国国际商会)地方培训基地(以下简称地方培训基地)管理工作,根据《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中国国际商会)地方培训基地暂行办法》(贸促办〔2017〕682号)、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中国国际商会)地方培训基地评估办法(试行)》(贸促培〔2021〕18号),中国贸促会培训中心对6家地方培训基地开展了综合评估。经基地自评、主管单位审核、评估小组评议、会议研究,最终评估结果如下:
成都培训基地为“优秀”等次,天津、山东(泰安)、黑龙江、青岛4家培训基地为“合格”等次,因客观原因,收回宁夏培训基地资质。
各地方培训基地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贸促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的重要致辞精神,充分发挥培训基地职能作用,增强培训工作的系统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,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促进、商事法律服务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、应用型智库建设四条业务主线领域培训工作,促进贸促系统“一盘棋”建设,为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中国国际商会)培训中心
2023年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