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2018年CDCS/CSDG证书展期的通知
日期:2018-09-05 11:15:17 查看次数:【6872】次
各位CDCS、CSDG持证人:
2018年10月CDCS、CSDG证书展期工作将于2018年9月1日开始,至10月31日截止。请需要进行CDCS、CSDG证书展期的持证人按照本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和说明办理。
面向对象
CDCS、CSDG证书在2018年10月31日到期的持证人
展期条件
办理CDCS、CSDG证书展期所需满足的条件请参照《证书展期步骤指南2018版》
办理时间
所有CPD学分需在证书到期日前(10月31日)取得。正常提交证书展期申请和支付展期费的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。
11月1日至12月31日间提交申请或支付费用的除正常缴纳证书展期费外,还需额外支付滞纳金。
费用及支付
单位(RMB) | 证书展期费用 | 额外滞纳金 | 合计费用 |
10月31日前申请缴费 | 1600元 | 0元 | 1600元 |
1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缴费 | 1600元 | 600元 | 2200元 |
账户信息如下:
账户名: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中国国际商会)培训中心
账 号:7501 0188 0000 53475
开户行: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
办理方法
登陆myLIBF网站,自助登记CPD学分,展期要求需达到24CPD学分。登记完毕后,仍在LIBF网站生成并打印您的“CPD活动记录”。
登陆中国贸促会网站在线填写证书展期申请,真实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。
缴纳展期费,将汇款凭证拍照或截图保存。
将“CPD活动记录”与汇款凭证照片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suimengqing@ccpit.org,邮件中写明申请人姓名、LIBF Number、联系电话。
请勿在myLIBF网站个人主页上点击Submit your records,该功能只适用于海外个人申请展期的持证人。
今年起,展期后的新证书统一不再寄送纸质版,展期成功后可随时在myLIBF网站个人主页上下载或打印新证书。
联系方式
联系人:隋梦箐
电 话:010-82217205